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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签购房贷款合同

我18年5月30号去银行办理购房贷款,7月份审批通过,现在银行以版本变更为由,要求重新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中仲裁机构由中国广州金融仲裁院,改为惠州仲裁委员会,请问银行要求重签合同的要求合理吗?是否可以拒绝重签?
蔡琴芳|2019-11-28 15: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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