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违规侵占使用经济适用房
我们石景山模式口村有个退休大姐(李春梅),离异单身,听说她女儿(李思)年收入过百万。李大姐利用自身退休且收入低的情况多年前在东六环附近骗购了石景山区组织兴建的经济适用房,且在房屋交付之后,她常年不居住,把房子对外出租以获得租金收入。这些行为对于我们模式口村里这些真正有困难但是又无法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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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只能用于自住不能出租。
2018-10-08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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